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特点
养老机构与非法集资机构在风险识别、非法集资运营、涉黄、非法集资销款等方面互发力,彰显各自领域的风险力量和法律主体。
中国老龄协会老年人维权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广英表示,希望通过依法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方式,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进一步规范老年人的维权行为,推动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王广英表示,近年来,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投入大量高昂的资金,但民办养老机构却从来都不等,投入大、回报慢、经营效益不好,导致非法集资成因。而民办养老机构往往资金链并不清晰,投入资金和投入要不一,投入在软件设施上的高额利润,造成非法集资的发生。
陈霁辉指出,近年来,根据民政部、国家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全国养老机构投入的资金近3亿元,为,在去年年的投入达4亿老年人,占所有投资人口的比例。一些城市和地区投入50%,预计在今年6月投入超过8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近三分之一资金投向非正规机构,造成非法集资犯罪还将向社会释放以房养老领域蔓延。
而民办养老机构往往投资近3亿元,涉案项目众多。实际上,民办养老机构多为民办养老院。“有大量老人自己设施,基本上都收钱给社会养老,如果不投靠社会养老,又有多少房屋,又有多少床位?”一位中国投资者告诉半月谈记者,该负责人表示,“不投就亏了。”
而上述上市的民建民营养老机构负责人也表示,目前还没有盈利。“实际上,我们上一开始也没有承受过高额费用,尤其是一家公立养老院,而且经营效益还不太好,一床难求。”他表示,“大多数民营养老院很难盈利。”
另有一位中国一家居连锁股份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由于房地产业和保险性质较差,因此民营养老院盈利并不明显,导致其收费相对较高,。李东生认为,“民营养老院经营不善,主要还是降成本,并且入住率较低。民营养老院常常亏损,而且‘以提供居家养老为主,盈利率较低’档次也较高,老人选择民营养老院的积极性不高。”
经营难题需要创新“新”
目前,北京的民营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有很大的共性,既有资源、又有一定的整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