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运营知识付费-金教网 智慧养老运营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赣州市康养中心)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赣州市康养中心)

文章摘要:近年来,我县以建设“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为契机,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先后荣获“全国老年人最喜爱的养老机构”“江西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敬老养老工作先进

文章摘要:近年来,我县以建设“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为契机,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先后荣获“全国老年人最喜爱的养老机构”“江西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敬老养老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民政厅机关单位福利事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二是扩大“互助养老”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试点,鼓励引导养老机构按照《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不同星级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标准,在满足特殊需求的基础上,向有入住需求的“低偿”“无偿”“低偿”“无偿”等有偿服务;在设施建设上,以提供“家庭照护床位”为主,“互联网养老服务”为辅,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呼叫中心系统、物联的终端设备等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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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赣州市康养中心

赣州市康养中心

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5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7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5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6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6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5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8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8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5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5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8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5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49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68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2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5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5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建设单位:赣州市康养中心建设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方案

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共12条,包括信息网络宽带、专业支撑、软件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养老平台、大数据应用系统、综合应用平台、管理系统。

赣州市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目标

各示范基地为申报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养老服务整体规划方案,并要按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标准建设,通过标准对各示范基地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一个养老服务产业的建设示范标准和管理规范。

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布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1.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因地制宜,在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牵头,整合利用集体资源、特色产业、村级集体资产等,建设各类示范基地,组织开展示范遴选。

2.在资金筹集和政策激励上,给予鼓励、支持,如按照“公建民营”方式,利用村委会、闲置校舍等,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其提供相应补贴或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

3.在设施建设上,以提供“家庭照护床位”为主,“互联网+养老服务”为辅,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呼叫中心系统、物联的终端设备等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服务。

4.在服务队伍上,依托“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护理站”、“邻里互助点”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培训、人才培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5.在经费投入上,一是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运行补贴政策。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设施设备、老年用品使用、居家环境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政策支持政策。二是明确补贴标准。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并根据老年人的数量和需求评估情况,择优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二是扩大“互助养老”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试点,鼓励引导养老机构按照《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不同星级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标准,在满足特殊需求的基础上,向有入住需求的“低偿”“无偿”“低偿”“无偿”等有偿服务。

赣州养老机构

赣州养老机构

赣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信〔2019〕6号)、《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章赣府发〔2020〕6号)、《赣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章赣府发〔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及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由政府征用土地或国有土地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出租,以有偿方式交由县级民政部门或者政府划拨。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涉及划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划拨用地计划批准的用途确定。对于承担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二)实施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和规划编制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和规划编制工作。涉及划拨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划拨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期签订的协议出让的,其权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计划公布后,同一土地使用者所有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有效期,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有效期为5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有效期为5年。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或者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

赣州市养老协会

赣州市养老协会

赣州市养老协会:“品质养老” 老有所养

本报赣州讯(记者杨飒) 8月9日上午,我县(市)养老协会 2020年“助老志愿者服务日”活动正式启动,来自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40余名志愿者参加启动仪式。县领导陈明华、陈丽萍、李立福、郑双斌、张永强等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县民政局和协会全体人员为获奖代表颁发证书。协会代表向获奖代表颁发奖牌,并对协会工作人员和协会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表示感谢。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赣州市养老协会、赣州市养老协会联合承办,由赣州市老年人养老服务协会、赣州市养老协会共同协办。

参与人员通过培训学习、社区宣传、上门探访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各单位参与此次活动。(图为活动现场)

近年来,我县以建设“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为契机,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先后荣获“全国老年人最喜爱的养老机构”“江西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敬老养老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民政厅机关单位福利事业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长征:近年来,赣州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医养结合新模式,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努力使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赣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打造老年宜居社区,探索养老服务多元化模式,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主要内容

1. 居家养老服务。

2. 机构养老服务。

3. 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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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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