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注重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坚持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保障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可及、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王正林在讲话中指出,2018年以来,莲湖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医养结合工作,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经过近4年的发展,徐州市建成了5个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现了“智慧养老”“情暖夕阳红”等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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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6年,我区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9073”养老服务格局,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整合资源,统筹规划,聚焦重点,创新模式,完善设施,夯实基础,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家、民办养老机构9家,老年护理床位1076张,日间照料中心12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16个,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农村乡镇,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13处,其中社会办养老服务中心8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9处、农村互助幸福院3处、农村老年协会5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处。全区154个乡镇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全部建有卫生室或诊所、卫生室,农村敬老院养老率达到60%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兜底保障服务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业社会组织运营、村级互助式服务等方式,建有养老互助幸福院1609个。建成456个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室,通过上门、电话等形式,有效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缺失问题。
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
今年,徐州市民政局印发《徐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为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经过近4年的发展,徐州市建成了5个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现了“智慧养老”“情暖夕阳红”等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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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汇报介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进一步做好“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0〕65号)和《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国办发〔2020〕50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效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现对我县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加以介绍。
一、积极主动、积极作为,不断完善服务机制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0〕2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1.制定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我县作为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遵循。
2.深入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全县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管理体制机制,设立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举办养老机构备案、运营补贴、等级评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开展医疗服务等10余项管理制度。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等工作。探索开展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建成“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基地”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医养结合示范机构6家,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84.5%。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各村卫生室“两院一体”(养老院、敬老院)特点,逐步建立起农村医养结合服务网络。2021年,县老年活动中心、中心老年公寓、阳光老年公寓、金堂圣德老年护理院等9所医养结合机构投入使用,入住率达到40.6%,为老年人提供了专业化、亲情化、人性化的“医养结合”服务。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县老年活动中心和阳光老年公寓成功获批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5年,该县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2017年被民政部、财政部、工信部、卫计委、老龄委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单位。
社区“医养结合”,让老人安享晚年
该县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载体,大力发展养老机构,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汇报范文

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汇报范文旅居养老
2月21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在西安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举办西安市莲湖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的报告》(草案)和2022年财政工作报告。
莲湖区政协主席、区长王正林等出席会议。
王正林在讲话中指出,2018年以来,莲湖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医养结合工作,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
今年以来,莲湖区深入实施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对表找差距,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规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对空巢、失能、留守、失智、重度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在5个街道、2个社区开展服务试点,为老有所养服务提供精准化、科学化支持。二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结合街道、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进“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建成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89个。通过上门服务,拓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服务覆盖面积扩大,2020年底达到283个。三是实施助浴、助餐、助急、助洁等项目,目前我市已建成8个助浴中心,现已完成703个助浴项目,老年人助浴服务人数增加至13万人,老年人助浴服务人数增加至1782个。
打造“四型”服务品牌
一是全力抓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坚持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为特困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3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3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2家、民办养老机构7家。目前,我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4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家、民办养老机构2家。全市2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品牌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二是全面推进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标准化工作规程》,明确了养老机构备案管理、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考核评价等标准化工作内容,规范、细化养老机构管理。目前,全市共备案登记养老机构8家,其中,“公建民营”养老机构9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家,占比38.7%;建成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23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家、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5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7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960张,占比43.4%;现有养老机构床位2418张、“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11家,占比9.7%。
养老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养老服务工作汇报材料(1)
大家好,欢迎关注我的养老和教育类话题,在阅读中思考。
今天(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全会提出,中国共产党以伟大的历史自信、强烈的责任担当,从历史大势中把握历史主动,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注重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坚持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保障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可及、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养老机构和设施21.6万个,比上年增长7%,比上年增长6%。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养产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期,也是我国建设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机遇期。《规划》提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社区养老方面,要求新建居住小区要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在老年人较多的若干相邻居住区,集中建设老年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中心”。
在农村养老方面,提出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至少新建1000张集中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目前农村基本无障碍改造,农村敬老院等为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在构建医养结合体系方面,提出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按照协议设立合作医疗机构或协议建立合作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的养老服务。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建立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给予适当的医疗费用报销。
落实各级政府补贴保障措施,将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失独等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重点支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商业性养老服务业,引导老年人消费,提供更多个性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